嘉興市區公交改革“破冰”
發布日期:2016-03-29 信息來源:嘉興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

近日,随着《嘉興市區公交企業成本規制實施管理辦法(試行)》和《嘉興市區公交企業績效考核辦法(試行)》的出台,嘉興市區公交改革“破冰”,正式進入政府購買公交服務的實施階段。這也是嘉興市創建公交優先示範城市的重要一步。

一種新型的政企關系

關鍵詞:規範 約束 服務質量

按照規定,嘉興市區公交此次改革由市交通運輸局以成本規制辦法為基礎,以政府購買公交服務方式保障城市、城鄉公交運營系統正常運營。

據了解,政府購買公交服務以每公裡定額成本和營運公裡數為主要計算依據,以公交企業成本規制和财務決算為主要清算依據,以年度目标任務和服務質量為主要績效考核依據,實行成本定額動态管理,即對公交企業定額内運營費用超支不補、結餘留用;對政策性因素增長相應調整成本定額,确保政府購買服務規範有效實施。

“這是一種新型的政企關系的建立。”嘉興市運管局副局長孫繼峰表示,以前,實行的是政府部門對公交企業的“三補一獎”,講求事後補貼,運管部門的參與度不高,有時夾在政府與企業之間,很尴尬。現在不同了,運管部門将代表政府部門與公交公司事先簽好合同,對購買的服務内容、項目、要求以及購買金額支付一一列明,對公交公司進行全過程有效監管。

比如在“成本規制”中,政府會合理界定公交行業成本範圍,科學測算、審核和評價公交企業經營狀況,從而促進公交企業進行成本控制、規範營收。并且,還會采取“上限法”,避免公交企業的無效浪費。“所以說,‘成本規制’的精髓在于——規範與約束。”孫繼峰稱。
“績效考核”辦法則指出,政府購買公交服務資金中,将劃出10%作為考核資金與績效考核相挂鈎,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實際考核資金發放的重要依據之一。而交通部門作為購買主體,成為績效考核組的主導單位,這也意味着,交通運管部門的參與度更高了,也對公交服務質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這兩個“辦法”内容詳實,極具操作性。“前前後後經過了一年的細緻調研和深入思考而成。”嘉興市運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
一次多方共赢的改革

關鍵詞:政府引導 企業積極 百姓滿意

此次改革涉及兩家公交公司——嘉興市公共交通公司、嘉興市國鴻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目前,《嘉興市政府購買公共交通服務合同》已初步拟定。

“從前幾年情況來看,嘉興市區一年公交行業的補貼達上億元,但還是處于虧損狀态。”孫繼峰介紹,改革後,預計到達企業手中的資金有明顯上升。而且,從“補貼”到“購買”服務模式轉變,政府能夠對線路資源進行優化配置,培育适度競争的市場環境。

“從坐等靠到被購買,我們的角色也轉變了。”嘉興市公共交通公司總經理助理王羅透露,企業運營效率越高,服務質量越好,意味着獲得的購買金額越高,因此,“我們會更加積極注重控制成本、提高效率和改善服務。”

“有了政府購買公交服務的機制保障,對于虧損的城鄉公交線路也可以甩開‘包袱’,激發了我們對公交市場的投資熱情。”嘉興市國鴻汽車運輸有限公司公交分公司經理韓一峰坦言。

此外,政府在規範公交企業的服務中,對線路合理運行、車輛配置、公交信息化建設、司乘人員規範化、特殊乘客優惠等提出了具體要求,這些要求都有對應的考核分值,直接與政府購買服務的資金挂鈎,促使企業必須實現政府規定的服務标準和要求才能獲得足額購買資金。
新模式倒逼公交企業将工作重心轉移到服務質量上,對政府而言,購買的每一分錢都對應着實實在在的公交服務,改革之後市民出行條件明顯改善,最終受益的當然是老百姓。

據悉,去年,平湖市啟動以成本規制為核心的政府購買公共交通服務改革,并被列為浙江省交通運輸綜合改革試點項目。“繼平湖、嘉興市區公交改革啟動之後,目前嘉興各縣(市、區)也正在積極摸索,力求推出适合當地實際的公交改革模式,為整個公交行業能夠有效、有序、經濟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嘉興市運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說。

(文章内容來源:交通旅遊導報)